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业务办理要求

1 变更履历

变更方式 变更内容 变更时间
新增 20181113
修改 启封或封存,“单位公章“修改为“单位印鉴” 20181113
修改 托收协议办理 建行托收办理要求 20181113

2 办理要求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gjj.panjin.gov.cn/

业务名称 办理流程 办理要件
单位开户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公章(A4一份)。

需要各办事处副主任进行审批后办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营业执照
《社保缴交证明》
法人代表身份证
《授权书》
经办人身份证
个人账户开户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开户变更清册》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印鉴(A4一份)。

携带纸质版与电子版《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开户变更清册》、《社保缴交证明》(公积金基数与社保基数一致)前往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业务。

纸质版与电子版《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开户变更清册》
《社保缴交证明》
封存或启封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封或封存变更清册》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印鉴(A4一份)。

携带纸质版与电子版来住房公积金办理封存或启封,纸质版需要加盖单位印鉴。

纸质版与电子版《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封或封存变更清册》
个人基数调整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缴存基数变更清册》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印鉴(A4一份)。

携带纸质版与电子版《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缴存基数变更清册》前往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业务。

纸质版与电子版《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缴存基数变更清册》
单位比例调整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公章(A4一份)。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
单位调整比例文件
托收协议办理

单位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前往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即可。

公积金与单位签订《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一式两份单位盖单位印鉴,法人章。

单位经办人携带公积金出具《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定期借记业务代理付款授权书》,盖单位印鉴,法人章(A4三份),前往单位付款银行,进行付款授权业务办理,付款银行盖银行章后留存一份,经办人反馈公积金中心一份办理托收启用,单位留存一份。

注:单位付款账户不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盛京银行签订托收协议,付款银行需要维护《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定期借记业务代理付款授权书》的协议编号。

因建行需要对公交易签约,办事处在办理托收协议时中心收款行为建行的需要告知经办人:托收协议签订生效为次月,办理当月缴存仍然需要采用《盘锦市住房公积金专用缴款凭证》缴存。

经办人身份证
单位汇缴

见《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汇缴业务办理要求》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专用缴款凭证》
单位补缴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印鉴(A4一份),《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补缴清册》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印鉴(A4一份)。

其他办理要求同单位汇缴业务办理要求。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纸质版与电子版《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补缴清册》
单位经办人变更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变更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公章(A4一份)。

原单位经办人跟新单位经办人携带有效证件一起来公积金办理。

原单位经办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单位出具《委托书》盖单位公章(A4一份)。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变更申请表》
原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委托书》
新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单位信息变更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打印盖单位公章(A4一份)。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结构代码)变化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修改其他信息不需要提供要件。
单位销户或封存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销户或封存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公章(A4一份)。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销户或封存申请表》
单位撤消、解散或破产的有关证明材料
单位缓缴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公章(A4一份)

缓缴需要中心审核,并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复后才能到各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合并账户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合并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印鉴(A4一份)。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合并申请表》
内部转移 一、转出单位办理转移

1、单笔转移

转出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_单位》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印鉴(A4一份)。

2、批量转移

转出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转移清册》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印鉴(A4一份)。

携带纸质版与电子版来住房公积金办理批量内部转移,纸质版需要加盖单位印鉴。
二、职工办理转移

转移职工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_个人》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签字(A4一份),并盖转入单位印鉴。 企业单位职工需要提供离职证明,事业单位职工需要提供调令,如果没有以上证明需要盖转出单位印鉴。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_单位》 或 纸质版与电子版《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转移清册》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_个人》
错账调整

单位经办人携带从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错账调整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打印盖单位印鉴(A4一份)。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错账调整申请表》
附件下载: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业务办理要求.doc